校园霸凌的案例(校园霸凌的案例与分析)

访客 2024-03-18 116次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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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目录一览:

校园冷暴力案例(要具有真实性)

以前学枣没校组织去美国,我们班同行的有四个人。我和其中的一个女生住在一起,第一天住时她就随随便便说我傻。然后我以前是一个比较喜欢开玩笑的人,然后就说事,然后没等说完,她就说我是在诅咒全体同学出事,然后还扩散出去。还有另一个身体不好女生,因为怕黑不敢去给同行的最后一名同学找东西。然后吵起来,那名同学就把她的行李箱都扔出屋,然后她在门口坐了一晚上。之后欺负我和那个身体不好的同学的两个人联合起来,全车的人都在排挤我们。她们上车就用我们手机看电视剧,打游戏,然后下车时人们是分头走的。然后我们就被扔在了一个港口,手机还没有流量,话费也用完了。后来老师发现少人才把我们找回来。

开学学校走方队,24个人22个没喊,只有我和一个小学同学在喊。赛后,有几个女生说我喊声太大,震到她们了。然后开开运动会还下雨,同学们都打伞,然后伞滴水,后面的女同学就说我把伞上的水都滴她们裤子上了,然后我说了一句赔钱行了吗,或者帮你晾。然后期中一个人就说,赔钱就好使啊要是搞出人命你赔的起吗。或许是我知道的少,我还真没见过谁是浇死的。而且东北这地方特大雨也少。之后老师也发现了,问了情况之后,不让我打伞了。运动会临时取消,老师通知学生们走,我家长让我在这等着,然后又一个女生就说,你到底听不听啊,老师让你走了还不快走。我都没惹过她,甚凳世纳至从开学到现在我都没返哗和她说过话(来自初二的真实经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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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暴力事件案例

案例主要讲的是未打扫卫生起争执酿命案,三位在校学生均获刑,具体如下:

郑某、李某、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尘则某系同班同学,2012年7月,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扫卫生,郑某某与王某某发生口角;之后,王某某在路过郑某座位时在郑某背部推了一下,引发推搡厮打;一旁的李某、郑某某也参与到殴打中。最终造成王某某头部重伤,后经救治无效死亡。案发当日,郑某与郑某某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,李某在其亲脊历属陪同下投案自首。

法院一审后,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七年、李某有期徒刑二年、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。一审宣判后,郑某、郑某某提起上诉,二审法樱兄搜院维持原判。

扩展资料:

没有可以复制的青春,同样没有完全相同的校园暴力事件——尽管其中或许有着太多的共因可寻。因为,每一起事件中的“主角”,若总是面目模糊的“施暴者”与“受害者”,很可能意味着对他们的拯救与干预是隔靴搔痒式的。事件成因越复杂,在寻求解决办法上,越需要耐心和见微知著,如此才能真正找出规律与破解良方。

对于这些未成年人而言,在当前刑法惩戒难以介入的情况下,他们最终基本上还是要回归家庭,回到他们“熟悉”的成长环境。那么,对他们的“改造”,就必然离不开对这种具体环境的干预。

参考资料来源:

人民网-甘肃公布近年10大校园暴力案例 未成年犯罪人数下降

有什么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吗?

几天前,在湖北南嘉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,一女生被同学轮流掌掴,掌掴视频被传至网上。近日,这起事件有了结果,实施欺凌的违纪学生已被处罚。

事件:

近日,一条湖北嘉鱼县女中学生遭同学轮流掌掴的视频在网络传播。在时长1分07秒的网络视频中,一名女生站在室外,不敢动弹,先后被4名女生轮流掌掴,满脸通红。

嘉鱼县教育局于15日下午发布了《关于南嘉中学校园欺凌事件调查及处理情况的通报》(以下简称“通报”)。经查实,视频中打人者和被打者均为南嘉中学七年级女生。

事件发生两天后,学校组织召开家长会,通报了事情的经过。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,对涉事班级班主任进行了惩诫。同时,全校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排查。

事实上,近年来,类似的校园欺凌事件并不鲜见,性质更恶劣的也不在少数。

内蒙古商都县一初中生遭9人连续殴打,

重庆女生太邋遢被5同学围殴打成十级伤残,

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副班长逼同学喝尿,

北京延庆二中一男生,由于患有小儿麻痹被几位男同学歧视、欺负,被逼迫吃大纳猛握便

……

2017年年底,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洞庆)。首次从官方层面界定“校园欺凌”,并明确了事件处置流程、惩戒实施欺凌学生的措施以及一些预防举措。

近日,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,对2022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,59.4%的受访者都经历或目睹过校园欺凌事件,且男性(66.0%)明显高于女性(52.0%)。93.2%的受访者期待本次《方案》尽快落实,77.7%的受访者看好《方案》对处理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指导作用。

各方对于《方案》的出台都有着什么看法?

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犯罪心理学博士孙锦露:

校园欺凌近两年来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,网络上不断曝光的各类校园欺凌事件触目惊心。美国有学者研究指出,中小学阶段的校园欺凌事件会对受害者身心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。在这样的氛围下成长学习,会危害学生正常社会关系的建立,影响学业。在具体影响上,受害者可能会产生旷课、逃学等行为,以及焦虑、沮丧等心理问题,严重的还会引起抑郁、自杀等。

对于校园欺凌的防治迫在眉睫,尽快实施《方案》必要且重要。全国研究校园欺凌的专业人员还较分散,水平也参差不齐,专业人才非常稀缺。因此,此次《方案》的落实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。在校园欺凌事件治理上,还要注重制度建设知困和人才培养,形成校园欺凌治理的长效机制”。

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褚宁:

《方案》特别指出,各地各校在实际工作中,要严格区分欺凌与打闹嬉戏的界定,正确合理处理。这一表述是符合中小学生生理及心理发展规律的。合理界定两者之间的区别,有助于明确学生之间行为的性质并做出相应处置。

《方案》中明确提出校方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“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”,由该机构对事件是否构成学生欺凌加以认定,一改过去责任主体不明确,事件定性模糊,最终“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”的传统处理模式;与此同时,建立定期排查机制,由校方或第三方定期针对全体学生进行防治欺凌排查,以期发现已发生、正发生的欺凌事件,或将可能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。

对疑似欺凌事件的“调查处理”权归校方,对事件的定性权归属于学校成立的“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”。由于大部分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在校内,校内教职工对涉事学生较为熟悉了解,对事实以及涉事证据的收集调取及时到位,具有较强的客观性、时效性。

《方案》对未来治理校园欺凌将起到什么效用?

北京市初二学生蒋琴(化名):

校园里学生之间发生的口头辱骂并不少见,有的案例发生得太频繁、太恶劣,对弱势同学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。此次《方案》将口头侮辱等情况明确定义为欺凌,能保护平时受口头欺凌的同学。

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犯罪心理学博士孙锦露:

明确概念对于预防、干预欺凌问题非常重要。相较于2016年4月出台的《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》以及11月《关于中小学生欺凌与暴力指导意见》,此次《方案》更加详细、实际。“从‘校园欺凌’到‘中小学生欺凌与暴力’,再到‘学生欺凌’,概念界定比原先更严谨准确,更具有针对性。《方案》还指出学生欺凌的蓄意性以及恶意性,列举了学生欺凌的常用手段涵盖肢体、语言及网络等,强调了欺凌对于受害学生的身体伤害、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危害,并严格区分与打闹嬉戏的区别”。

《方案》对学生欺凌治理的预防和处置做出了部署安排,对相关多部门的权责分工提出了对应要求。

如何防治校园欺凌?

在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开展的调查中,63.9%的受访者认为当前对防治学生欺凌事件重视程度不够,68.3%的受访者希望学校或社区定期与家长沟通交流,及时发现问题,60.2%受访者指出学校对校园欺凌缺乏有力监督和管束手段。

对于如何防治,除了学校或社区定期与家长沟通交流,及时发现问题外,61.9%的受访者建议完善校园视频监控系统、紧急报警装置。其还有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相关专题教育(50.2%),学校成立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委员会(44.3%),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开展学生欺凌专项调查(27.4%)等。

学生和学生之间的校园暴力事件案例 详细点的

2013年5月9日,新郑市市直中学一名学生在校门口附近被打伤,

“我再也不去上学了,没脸见大家了”,见到高俊宇时,他正躺在病床上,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,一边说一边流泪。

一天前,高俊宇在学校门口附近被打拦渣成重伤,而施以毒手的,竟是自己的同窗。

2013年5月9日,新郑市市直中学(下称市直中学)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校园暴力事件。

该校初二学生牛高(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特使用化名)纠集10余名社会人员和新郑市苑陵中学学生,将同校学生高俊宇堵在了距学校不搜衡渣到300米的地方进行毒打,最终导致世悄高俊宇受伤。

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:高俊宇后脑缝20多针,脸部缝10多针,耳膜穿孔。

究竟是怎样的深仇大恨,让牛某对同窗下此狠手?

高俊宇说,被打的具体原因他自己也不清楚。不过据他判断,应该是8日下午,他的一个朋友和别人发生冲突时,他在一旁进行了劝阻,可能是此举得罪了某些人。

一个简单的劝阻,竟招致一顿毒打,学生之间戾气如此严重,学校在教育和管理上是否存在巨大漏洞?

关于校园欺凌的内容 校园欺凌的介绍

1、什么是校园欺凌:校园欺凌(SchoolBully)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、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、语言、网络等手段,实施欺负、侮辱而造成伤害的行为。

2、校园欺凌,主要有三种形式:语言上、肢体上、社会关系上。语言上的欺凌包括嘲笑、起外号、言语威胁等;肢体上的欺宴含凌则是肢体上的冲突、打架,还可能包括毁坏财物等;社会关系上则包括排挤、传谣言等等。随着网络、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日益普及,网络欺凌也越来越多。

3、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:校园欺凌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,《侵权责任法》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校园欺凌情节恶劣或者后果严重的,可能触犯刑法,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4、案例一:小明、小辉、小亮是同班同学,小明与小辉、小亮二人关系不睦。有一天,学校组织跑课间操时,小辉、小亮一直用言语骚扰小明,三人发生激烈争吵。后小亮故意加速冲向小明,将小明推倒,小明从地上撑坐起来以后,小辉又将小明再次推倒。经医院检查,小明因被推倒造成誉如左锁骨骨折、头皮血肿、多处软组织损伤,后公安机关鉴定认定小明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。

经警方调解,小亮的家长与小明家长达成庆祥启调解协议,小亮家长赔偿小明10多万元。后小明将小辉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在认定小辉在共同侵权行为中的责任比例的基础上,判令小辉及其父母赔偿小明各项损失一万六千余元。

校园暴力事件事例

案例主要介绍青岛市区公布的5个案例,案例中用化名,具体如下:

1、被告人李某为某中专学生,因与同学“争女友”发生矛盾,后双方约定“谈判”。“谈判”中其与纠合的其他被告人孙某等人对被害人曲某进告绝行殴打,致曲某受伤。后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李某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死亡,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,应予惩处,并根据犯罪情节、认罪态度及赔偿情况,对各被告人分别判以相应有期徒刑。

2、被告人袁某与同校学生徐某等人解决纠纷,被徐某一方殴打后,看到同校学生张某等人,误认为张某也是徐某一方的人,遂与其他五人持铁管追赶张某至一胡同内,对张某拳打脚踢,其中一人持铁管将张某左手打成轻伤。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等与他人合伙随意殴打他人,致人轻伤,情节恶劣,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,应受刑事处罚。

3、孙某与被害人庄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。次日上午,孙某纠合被告人沈某、黄某在其学校宿舍楼对庄某实施殴打,致庄某左膝受伤,构成轻伤二级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沈某、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轻伤,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,应予惩处,并对沈某、黄某分别判处管制一年和管制六个月。

4、被告人郭某和袜扮姿同学曲某因走路碰撞一事产生矛盾,二人便相约找人打仗。后被告人郭某纠集李某和同学姜某,李某又纠集杨某、张某、荆某等人到案发地点,李某持钢丝锁、荆某持套刀、杨某、张某、荆某、姜某、郭某等人持木棍对曲某进行殴打,致曲某受伤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郭某等与他人合伙持械聚众斗殴,扰乱公共秩序,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,应受刑罚处罚。

5、原告于某与被告陈某等均系某中学学生,双方日常关系不和睦。某日一直请假在家的于某出现在校内,看到陈某与原告的同班同学王某发生争执并互殴,于某见状亦参与殴打陈某,陈某等用伸缩钢管抽打原告身体和左臂。互殴中,双方身体均有受伤。于某经医院诊断为:左尺骨近端骨折、软组织挫伤、头外伤反应。后其起诉要求赔偿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各方均存在一定过错,判决侵权人陈某等和学校均承担部分责任。于某在本案中亦自行承担部分责任。

扩展资料:

校园师生之间的暴力日渐引起缺猛人们关注。有些学生对老师的批评教育怀恨在心,纠集他人对老师实施暴力。有些老师对学生采取了失当的教育行为,比如体罚或实施暴力行为。我国的教师法、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规范学校、教师的行为均做了明确的规定,对体罚学生的行为亦做了禁止性的规定。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“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,不得歧视学生,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,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”。

在教育、教学活动中,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教书育人、依法履行职责。聘任的教师,在实施教育、管理职责中,故意致伤学生身体的,作为聘任单位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
参考资料来源:

人民网-甘肃高院发布校园暴力典型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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